婦女在妊娠12周之前,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地段衛生院建孕產婦保健卡,并進行初查。由于妊娠期間,孕婦全身器官為適應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,出現了一系列生理變化。如果這些變化超出了生理的范圍,或者孕婦本身患慢性病不能適應妊娠期的各種變化,那么孕婦和胎兒都可出現病理情況,給母兒帶來一定的危害。定期產前檢查有如下的好處: 1、可以了解孕婦全部的妊娠過程和健康。對孕期合并癥和并發癥做到早期預防、早期發現,并及早采取有效措施,盡可能避免病情發展,保障孕婦健康和胎兒正常發育。 2、通過早孕初查,經過詢問病史,全身體格檢查、腹部檢查、化驗等方法,篩選異常孕婦,并將她們轉入有條件的上級醫院進行系統監護。 3、對有嚴重遺傳病和畸形胎兒史的孕婦,通過詳細的家譜分析和遺傳咨詢,可以通過產前診斷,及早作出確診,果斷采取措施,防止某些遺傳病蔓延。 4、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、合理營養、自我監護與母乳喂養知識的指導,消除孕婦對分娩的恐懼心理和不必要的顧慮,增強孕婦的信心和自我保健能力,減少孕期合并癥的發生。? 5、產前檢查可以發現一些異常情況如骨盆偏小,胎位不正等,并予以糾正;有些雖不能糾正,亦可及時收入院,并做到適時分娩。 產前檢查時間的安排: 正常情況下,懷孕28周前每四周檢查1次;妊娠28周以后,每二周檢查1次;36周后,每周檢查1次。發現異常,應隨時進行檢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