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的第16周以后,大多數孕婦可以感覺到胎動,開始較輕微,次數也較少。懷孕至28~32周,胎動最強烈; 懷孕36周以后,胎動幅度、次數反而有所減少,有蠕動感。胎動可反應胎兒在宮內的健康情況,因此自測胎動很重要。 一、 測胎動的方法 1. 從妊娠28周開始,直至臨產需自測胎動。每天3次,可選擇在早上9~10時、下午2~3點和晚上6~7點各數1小時。最好每天固定在相同時間計數胎動,這樣易比較每天胎動次數的差異。 2. 在測胎動的1小時內,孕婦不得隨意走動,可取左側臥位或坐位。 3. 記錄胎動次數時,可用黃豆、扣子計數比較方便,1次胎動放1顆,1小時后計得胎動次數。 4. 正常胎動次數為每小時3~5次,將早、中、晚3次的胎動數相加再乘4,即為12小時胎動數。 5. 胎動次數30~40次為正常范圍。一天中胎動有兩個高峰,一個在晚上7~9時,另一個在夜里11時至凌晨,早晨最低。 二、 應對異常胎動的方法 1. 胎動次數如每小時少于3次或無胎動,可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做胎兒催醒試驗,方法是孕婦雙手按摩腹部片刻,燃后再復測1小時。 2. 大多數孕婦的胎動減少與胎盤功能有關。胎動減少,提示胎兒有宮內窘迫,應立即采取措施。 由于無胎動后12~15小時,胎心才消失,因此如能早期發現胎動明顯減少或消失,予以及時搶救,仍可挽救胎兒的生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