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目標與要求 1.漢語拼音。 學會漢語拼音。能讀準聲母、韻母、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。能準確地拼讀音節,正確書寫聲母、韻母和音節(書寫即抄寫)。能借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。學習說普通話。 2.識字、寫字。 認識常用漢字400個,寫其中100個。喜歡學習漢字,有主動識字的愿望。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,能按筆順規則寫字。初步養成正確的寫字姿勢和良好的寫字習慣。 3.閱讀。 學習用普通話正確地朗讀課文。喜歡閱讀,感受閱讀的樂趣。學習借助讀物中的圖畫了解文中的主要內容,了解詞和句子的意思。認識逗號、句號、問號和感嘆號。 4.口語交際。 學講普通話,逐步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。能認真聽別人講話,努力了解別人講話的主要內容。學習與他人交流的能力。與別人交談,態度要自然大方,有禮貌。積極參加討論,對感興趣的話題能發表自己的意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