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性乙肝患者經過適當治療和合理調養后,數月內即可獲得痊愈,此時檢查肝功能恢復正常,乙肝病毒抗原指標都已轉陰。患者再休養一段時間,體力完全恢復,即可懷孕。 慢性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搞清自己病情的輕重程度,再決定是否懷孕。 如果患者屬于病毒攜帶者,長期隨訪檢查肝功系列始終正常,B超檢查不提示肝硬化,可以考慮懷孕。 哪些患有乙肝的女性暫不宜考慮懷孕? 如果患者乙肝炎癥正處于活動階段,檢查肝功異常,自覺疲乏、食欲不振、腹脹等,這時應該避免懷孕。因為這一階段為肝臟炎癥活動階段,如果此階段懷孕,會使身體負擔加大,肝臟要完成更多的工作,肝炎不易恢復,反而容易導致重型肝炎,危及孕婦生命。另外,對于胎兒的發育生長也不利。 因此活動期的乙肝患者,應該首先接受正規的治療,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調節治療等。待肝功恢復正常、病毒復制指標轉陰或復制能力降低時再懷孕,這樣對于母子均有利。如果B超檢查發現肝炎已經發展到肝硬化程度,最好不要懷孕。對于活動性肝炎患者經治療后,病情穩定,肝功正常半年以上,懷孕較為安全。 懷孕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項? 首先,乙肝患者一旦發現已經懷孕,應該終止使用各種具有肝毒性的藥物,如抗生素、抗結核藥物、治療糖尿病藥物等。 其次,如果是乙肝“大三陽”的孕婦,應該在懷孕的第7、8、9月,分別注射1支高效價乙肝免疫球蛋白,以預防乙肝病毒的宮內感染,使新生兒健康出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