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公元700年,古羅馬就有施行剖宮產的法律規定,那時人們將妊娠末期死去的孕婦剖宮取出胎兒,然后才準安葬,這是世界上最早的剖宮產手術的記錄。 直到1610年,國外才第一次在活人身上行剖宮產術,受醫療器械和技術條件的限制,當時的醫生只知道切開腹壁和子宮,竟然不懂縫合子宮切口,所以大多數產婦在行剖宮產手術后,不是死于出血就是死于感染,存活不足一半。 到了1876年,醫生在取出胎兒后,為防止孕婦子宮大出血和感染,索性將子宮切除,使產婦存活率大大提高了。但是做過這樣剖宮產的女人,將永遠地失去懷孕的可能。 1882年,醫生把孕婦的子宮前壁縱行切開,取出胎兒,然后將子宮的切口縫合起來,使得她們以后仍可再次妊娠、分娩,這是剖宮產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。 從1970年開始,醫生開始在子宮下段行橫切口取出胎兒,它的優點是出血少、易縫合,手術后不易發生粘連、子宮切口的愈合也比較牢固,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手術方法 |